16、醫療器械追蹤溯管理制度
文件編號 | 醫療器械追蹤溯管理制度 | 頒發部門 |
JZQX-016 | 行政部 | |
總頁數 | 執行日期 | |
1 | 20190304 |
為建立符合本公司已銷售醫療器械產品可追溯的路徑,特制訂本制度:
一、采購部確保從證照齊全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購進醫療器械。
二、驗收員進行產品驗收時嚴格執行醫療器械產品可追溯管理制度和產品驗收制度,對無《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企業的產品不予入庫,對無《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產品不予入庫,并認真核對證件效期及、產品包裝注冊證與上級供貨商提供的注冊證一致性。驗收記錄以紙質和電子數據兩種方式備案。
三、首營品種一律執行證隨貨走的方式,驗收員嚴格檢查并記錄產品名稱、批號、注冊證號、生產日期、失效日期等信息及供貨企業《工商營業執照》、《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 、《產品質量保證書》、《產品售后服務承諾書》等證件。
四、復核人員及送貨人員根據臨床客戶歷史采購情況,對無采購史、產品醫療器械準字號變更等情況的,主動向臨床用戶提供相關證件,并接受臨床醫療用戶的監督。
五、送貨員及業務員將本公司《工商營業執照》、《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法定代表人授權書》等證件交由臨床醫療用戶備案,并接受臨床醫療用戶的監督。
2020年4月2日 20:41